政策法规

国家能源局在六省份开展电力监管

2024-05-31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能源局2024年度能源监管工作部署,决定在黑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以下简称综合监管)工作。重点监管包括:2024年以来外送输电通道配套电源建设、支撑性保障性煤电项目开工投产、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等情况。2022年以来电网企业公平无歧视提供接入电网服务情况,接入电网主要环节的流程和时限执行情况,相关工作制度建立情况,电网企业信息公开与报送情况等。2023年以来电力调度运行和交易组织的合规性、公平性和合理性,交易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的签订备案和执行,规则制定、执行及交易结算,信息披露和报送、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市场运营机构和市场管委会履行主体责任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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