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求《聚氯乙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初稿)意见的函
2013-08-27
(2013)协字第041号
各聚氯乙烯树脂生产企业:
受国家标准委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委托,协会组织行业专家制订了《聚氯乙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讨论稿),经专家会议讨论后形成初稿。2013年6月14日和7月30日,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一部召开了两次专家征询会议,协会结合会上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并形成此稿(见附件),现公示于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网站www.ccaia.org.cn重要通知公告中。请各聚氯乙烯生产企业仔细审阅,并将意见于2013年9月5日之前回复至中国氯碱工业协会。企业回复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协会,谢谢合作。
协会联系人:李素改、朱建平
联系电话:022-27428286,27428256
协会传真:022-27428220
附件:《聚氯乙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初稿)
中国氯碱工业协会
201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