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求《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修订稿)意见的函
2013-08-28
(2013)协字第042号
关于征求《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修订稿)意见的函
各烧碱生产企业:
受国家标准委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委托,协会组织行业专家对《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标准修订稿经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一部两次专家征询会议修改后形成此稿(见附件),现公示于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网站www.ccaia.org.cn重要通知公告中。请各烧碱生产企业仔细审阅,并将意见于2013年9月10日之前回复至中国氯碱工业协会。企业回复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协会,谢谢合作。
协会联系人:李素改、朱建平
联系电话:022-27428286,27428256
协会传真:022-27428220
附件:《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修订稿)
中国氯碱工业协会
201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