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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方大锦化化工加大工业管道色环管理工作力度
2014-06-17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方大化工根据国标《GB7231-2003》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方大化工工业管理色环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大工业管道色环管理工作力度,以便在管道检修或发生泄漏等情况时,能正确做好安全防护、应急处理及应急救援。
规定根据方大化工现有的工业管道内物料的一般性能,对水、危险化学品、可燃液体等八种工业管道色环做了明确规定,注明管道色环的识别色、介质名称及介质流向的标识颜色三者一致。
规定要求各单位,对所有管道的起点、终点、交叉点、转弯处、穿墙孔两侧等的管道上和其它需要标识的部位;管道及其分支和跨越装置边界处应刷字样和箭头;同一装置字样表示一致:介质的中文名称、英文名称、缩写或代号;当介质双向流动时,应采用双向箭头表示;两个标识之间的距离、装置内部管理10-20米、外部管廊管道50米;标识可直接标在管道上。如在小口径管道上直接标识不易看清,要设置标识板,在标识板的两面都写上标识,标识板底色为白色,文字为黑色;字体统一为黑体,采用镂空喷涂,严禁手写;日常管路维修过程中,管道色环若有损坏或标识不清等现象,各单位要及时恢复。另外,规定中还特别指出,管道内的物料凡属于GB13690所列的危险化学品,其管道应设置危险管道色环。
目前,方大化工各单位在保证生产安全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按照各自制定的执行方案扎实有序地推进工业管道色环管理工作进度,为确保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