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启动

2010-01-01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启动。按照中国与东盟签署的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从2010年1月1日起,中国和东盟6个老成员即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和新加坡之间,将有超过90%的产品实行零关税,中国对东盟平均关税将从9.8%降到0.1%;东盟6个老成员对中国的平均关税将从12.8%降到0.6%。东盟4个新成员,即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将在2015年实现90%零关税的目标。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后,在7000多种实现零关税的商品中,化工产品和与化工密切相关的商品有近2000种,其中包括聚氯乙烯、烧碱等国内氯碱行业的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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