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针对差别电价等情况 六部委联合开展电力价格大检查
2010-05-20
5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1023号),决定从6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节能减排电力价格大检查。此次大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优惠电价、差别电价、脱硫电价与上网电价情况。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不执行或推迟执行对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擅自制定并实施对高耗能企业或产业园区优惠电价等行为。《通知》再次强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在6月10日前停止执行对高耗能企业和各种产业园区的越权电价优惠,有关越权文件必须立即废止。各级电网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从6月1日起对有关高耗能行业执行新的差别电价政策。对不严格执行差别电价等相关政策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此次六部委联合开展的电力价格检查也是对此前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的监督和执行,进一步体现了国家对清理优惠电价政策的力度和决心。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