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2010-06-04

63,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对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给予奖励。奖励条件为年节能量100吨标准煤以上(工业节能项目年节能量500吨标准煤以上)、10000吨标准煤以下的项目。奖励标准为中央财政240/吨标准煤,地方配套奖励资金不低于60/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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