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国务院:《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
2010-09-07
9月6日,国务院《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正式对外公布。《意见》要求,中西部地区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过程中,要坚持市场导向、严格产业准入,促进承接产业集中布局。能源矿产开发和加工业,以及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被列为重点承接产业,国家将在财税、金融、投资、土地等6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指出,《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纲领性文件。

2010-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