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草案)》圈定监管重点
2011-03-03
3月2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将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健全事故风险防控体系。《规划》同时还明确了危化品事故的防控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规划》规定,“十二五”期间,全国危化品事故死亡人数要下降12.5%以上。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天津、上海、重庆、四川、陕西、新疆、内蒙古、贵州、辽宁、山西等省(区、市)是防范危化品事故的重点地区。危化品事故控制的重点领域是,规模以下企业;液氯、液氨运输业;城区内化学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设施;大型化学品储存设施;大型石化生产装置;国家重要油、气输送管线;硝化、涉氯、涉氨等生产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