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商务部:《关于甲苯二异氰酸酯反倾销措施终裁的公告》
2013-03-13
商务部3月12日发布《关于甲苯二异氰酸酯反倾销措施终裁的公告》(2013年 第16号)。公告称,经过调查,调查机关最终裁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甲苯二异氰酸酯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调查机关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出决定,自2013年3月1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型号为TDI80/20)征收反倾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