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发改委、工信部印发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

2014-11-07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19号)、《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特制定本方案。
     旨在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形成一批支撑节能技术与装备研发的高水平、基础性、战略性和前沿性机构;研发、示范30项以上重大节能技术,在高效锅炉、电机系统、余热余能利用、节能家电等领域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装备与产品,显著提高节能装备核心元器件、生产工艺核心技术以及先进仪器仪表的国产化水平;支持、引导节能关键材料、装备和产品制造业做大做强,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推广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到2017年,高效节能技术与装备市场占有率由目前不足10%提高到45%左右,产值超过7500亿元,实现年节能能力1500万吨标准煤。
    其中2015年,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10个左右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支持一批技术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贯彻落实节能技术推广管理办法,组织发布第八批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发布一批能效领跑者目录,对能效领跑者给予奖励。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推广高效节能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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