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环保“领跑者”方案出台
2015-07-09
7月1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以激发市场主体节能减排内生动力,促进环境绩效持续改善,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四部委表示,建立环保“领跑者”制度,以企业自愿为前提,通过表彰先进、政策鼓励、提升标准,推动环境管理模式从“底线约束”向“底线约束”与“先进带动”并重转变。
根据方案,环保“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环境保护和治理环境污染取得最高成绩和效果即环境绩效最高的产品,必须满足四个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产品环保水平须达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标准,且为同类型可比产品中环境绩效领先的产品;推行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注重产品环境友好设计,采用高效的清洁生产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全生命周期污染排放较低;产品为量产的定型产品,性能优良,达到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近一年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该品牌产品无不合格;生产企业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的独立法人,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承诺“领跑者”产品在主流销售渠道正常供货。
“领跑者”的其它福利还包括“领跑者”的产品名录及环保“领跑者”名单将通过公开发文、政府网站以及通过利用电视、网络、图书、期刊和报纸等大众传媒,召开新闻发布会、表彰会、推介会等形式面向全社会的宣传等等。
根据方案,环保“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环境保护和治理环境污染取得最高成绩和效果即环境绩效最高的产品,必须满足四个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产品环保水平须达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标准,且为同类型可比产品中环境绩效领先的产品;推行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注重产品环境友好设计,采用高效的清洁生产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全生命周期污染排放较低;产品为量产的定型产品,性能优良,达到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近一年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该品牌产品无不合格;生产企业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的独立法人,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的供应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承诺“领跑者”产品在主流销售渠道正常供货。
“领跑者”的其它福利还包括“领跑者”的产品名录及环保“领跑者”名单将通过公开发文、政府网站以及通过利用电视、网络、图书、期刊和报纸等大众传媒,召开新闻发布会、表彰会、推介会等形式面向全社会的宣传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