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发改委2017年全面推开输配电价改革

2016-08-09

 发改委价格司电价处负责人透露,包括北京在内的13个地区的电网成本监审工作即将在8月底结束,年底之前这些地区的输配电价将正式公布。
    今年3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地区电网和经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审核批复的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以及华北区域电网纳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今年年底将是输配电价改革过程中重要的一个时间节点,加上此前已经完成的5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届时全国一半以上的省级地区将完成输配电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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