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发改委将上调上网电价 缓解煤电经营困难

2017-06-22

 国家发改委于近日下发《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称,自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发改委称,由此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缓解燃煤发电 企业经营困难。
    这意味着,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以电价结构调整的形式被变相提高了。对于因电煤价格大涨、经营已呈全面亏损的火电行业而言,无异于久旱逢甘露。
    通过调整电价结构降低用能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是此前几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就确定的方向。那么,《通知》中所述调整所对应的上网电价上浮空间究竟有多大?行业媒体统计显示,据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电上网电价的预期上涨空间从0到1.991分/千瓦时不等。
    仅以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为例,该专项资金的开征始于2016年初,在全国范围按照燃煤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上网电量(含市场化交易电量)、燃煤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和规定的征收标准计征,各省征收标准不高于1.68分/千瓦时。取消征收后,将变相提高发电企业的收益。国海证券研报显示,按照2016年市场交易电量约占全社会用电量19%、全国平均征收价格0.76分/千瓦时测算,预计可提升电力企业收入约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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