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环保部对101家上市公司进行环保整改后督察
2009-08-10
8月10日,为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环保承诺,持续改进环境行为,环境保护部决定对2007至2008年通过该部上市环保核查的公司开展环保后督察工作。针对环保后督察,环境保护部请各公司对照本公司在环保核查期间承诺的环保整改计划和该部提出的环保整改要求,认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其中,环境保护部要求,对于整改完成的问题,各公司要提供证明材料;对于未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公司也要说明其原因和实施进度。9月30日前为各公司的自查阶段,但自查报告要在此日期前抄报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表示,将对上市公司组织现场抽查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