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10-12

    1011,国家发改委、电监会、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电能交易价格行为。根据《通知》要求,电网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要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电价标准执行。各级政府和电网企业不得自行提高或降低电力用户销售电价。要继续加大差别电价贯彻落实力度,加强对高耗能企业的动态监管,及时更新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名单,确保差别电价政策执行到位。分析认为,政府对电网企业对电力用户销售电价的要求更加严格,主要是针对此前云南、内蒙古等高耗能企业较集中的省份出现的地方性优惠电价现象而言。事实上,取消地方性优惠电价的动作在去年就已经展开,此次《通知》针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予以再度规范,既体现监管部门对电价控制力度的维护,又与推行大用户直购电的政策初衷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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