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氯碱行业重点节能技术的通知
2010-06-07
中 国 氯 碱 工 业 协 会
(2010)协字第036号
关于申报氯碱行业重点节能技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重点节能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246号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准备于近期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的编制工作,并将安排专项资金对采用重点节能技术的项目给予支持。本次目录的编制工作特别提出了不仅要申报行业自主研发的节能技术,而且还要申报需引进的重点节能技术。为了更好的组织推荐氯碱行业的重点节能技术和需引进的重点节能技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节能技术相关要求
(一)申报技术范围
有关氯碱工业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和《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二批)》已公布或全行业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术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技术要求
1.申报技术要求先进适用,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节能潜力大,预期可获得明显的节能效果;应用范围广,在全行业应用前景广阔。
2.需引进的技术要求为国内目前未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前沿,节能潜力大,应用前景广,行业急需引进的重点节能技术。
二、上报要求
请各企业按照要求仔细填写重点节能技术推荐表(详见附件),并请于
联系人:张鑫 范红波
联系电话:022-27428231 022-27428255
传真:022-27428220
附件:一、重点节能技术推荐表
二、需引进的重点节能技术推荐表
中国氯碱工业协会
重点节能技术推荐表.doc(点击下载)